婚前财产婚后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财产夫妻债务离婚财产分割夫妻财产协议
夫妻离婚债务分为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下文主要针对共同债务的分割问题。当已确认夫妻所负债务为共同债务时,应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而常常在执行实践中出现共同债务未清偿前,共同财产已分割的情况。那么共同债务如何分割呢?
(一)对外共同债务纠纷法律文书生效前,夫妻双方已离婚的
(1)无论登记机关的离婚协议,还是通过诉讼程序得来的离婚的生效法律文书,有关财产的处置,都是就双方内部的财产分割的协议,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均不能以此逃避对共同债务的清偿。
(2)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因此应将离婚的双方列为共同被告,共同承担对外共同债务的清偿,并承担连带责任,不必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生效的离婚法律文书。
(二)对外共同债务纠纷法律文书生效后,共同债务清偿前夫妻双方离婚的
(1)假如双方对债务和财产均作了相应处理,且负担此债务的一方有财产足以偿还债务,则可按照双方约定,由负担此债务的一方负责清偿。
(2)假如双方为了逃避债务(前提是共同债务),财产分给了一方,而把债务分给了另一方,负担此债务的一方没有能力偿还或不能全部偿还,生效法律文书中又只列了无偿还能力一方为被告的,人民法院可以在执行过程中直接追加另一方为被执行人,令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因为离婚分割财产,只是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不能以此使其共同生活期间的债权人的债权丧失清偿。
以上内容便是对共同债务如何分割的讲解,希望阅读完后对您有所帮助。其实,针对夫妻各自面临共同债务的不同情况,应该采取相应不同的处理方式。如果您有疑虑的地方建议您还是咨询相关的专业律师为您解答,他们接触过较多实际案例,经验也较丰富,能更好的为您解决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