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蔡明鸿律师
【孙子中毒了,老闹事要求赔偿,我该赔偿吗】
我在自己家里一楼的院子里种了几十棵洋水仙。前几天有个老太认为这是韭菜,在家里无人的情况下,私自进入我家院子,偷割了很多水仙的叶子,并且做成了饺子给她孙子吃,导致她孙子食物中毒。老太伙同她子女来我家闹,说我不应该在公共场所种植有毒的植物,我这是故意要毒害她孙子。老太报了警,警察让我出于人道主义赔偿部分医药费,并且铲除水仙以免后患。警察还让我以后给所有的植物插上牌子,写清楚品种,能不能吃。请问我是否应该赔钱,并且铲除水仙?我是否可以起诉老太私闯民宅和盗窃?
说明一些情况:花园是买房子的时候真金白银买下来的,房产证上也是属于我的,旁边就是小区公共绿地,花园的铁篱笆不高,也就50厘米,有一处年久失修。去年我在花园种的郁金香,开花的时候,这个老太曾经带着剪刀来偷过花,偷了30多朵。此老太还偷摘过我种的月季、绣球、小苍兰等植物的花。
虽然看似玩笑闹剧,但这其中有很多的问题值得深刻的思考和探讨。江西时空律师事务所蔡明鸿律师从法律角度对该事件进行剖析。
最后,蔡明鸿律师提醒,以上观点,仅仅针对该事件提供的素材及情况,并不表明在自家院落的行为不受任何的限制或出现任何结果都不承担责任。如果行为本身具有违法性则另当别论,比如有在自家围墙架设高压电网防盗而导致人身伤害的案例,那房主还是要承担违法责任和侵权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