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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的爱恨情仇:爱也悠悠恨也悠悠

来源:网络 作者:蔡明红律师 时间:2017-04-01


     文/蔡明鸿律师  (江西 333400)

     网络的迅猛发展,让很多人爱上了网络购物,服装、日用品、孕婴产品、甚至到购买化妆品,足不出户,鼠标轻点,商品就送上门了。然而,网络购买在带来方便快捷的同时,也让很多人在不经意间“闪了一下腰”。

    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近一周年,其中“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为网购提供了法律保障,欺诈行为更是要受到3倍惩罚。但在实施中,购买假货是否能够顺利得到退货、赔偿?

一、网购(包含现实消费)出现欺诈情形等,商家需承担3倍的赔偿。

消费者花1820元买名牌眼镜竟是戴过的

吕先生于2014年3月在唯品会花1820元购买了万宝龙高端商务包金半框光学眼镜架,收到后发现该眼镜架是一副配好的眼镜,且有定货人的退货资料,经吕先生与当事人了解,此眼镜是在戴了几个月后由于掉漆严重而主张退货的。

吕先生认为唯品会这种买新品给旧品行为已构成了欺诈,在要求欺诈赔偿时,唯品会只承认是由于员工失误而导致,提出可以给退货,并对服务失误承担200元补偿。

点评唯品会销售的眼镜,是以旧的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品进行销售,按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因此,唯品会应该给以退货,并赔偿价款3倍,即赔给消费者54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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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网络购物7天无理由退货是网络购物者的尚方宝剑,对此必须牢记。

【案例】2014年8月初,季女士在淘宝网上对商家(“三合名园”缝纫设备有限公司)代理的兄弟牌绣花机(型号NV950)详细了解后,就在江西省本地的实体店购买,网上商家表示实体店不但能亲自验货,售后方面也没有问题,不足之处就是没有网上购买的优惠力度大。随后,季女士通过“淘宝”网络支付的4680元货物寄到5天后,季女士需要搬家,不需要这种商品。【现在】能不能在商品没有任何的质量问题的情况下要求退货?

    【点评】广大的网络购物爱好者们,【注意咯】根据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也就是说只要在7天内,只要大家不高兴,都可以退货的,【不需要任何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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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单方承偌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消费者可要求商家兑现承偌。

京东承诺无理由退货反悔——网购沙发局部塌陷

王女士于2014年10月中旬在网上京东商城看中一套进口皮组合沙发,标明(进口皮1+2+左贵妃“送边柜”),商家客服承诺产品全部都是45天无理由退换货,并在全国各地设有售后及维修服务。

随后,王女士在10月28日至30日期间进行支付宝支付并预订,约两周后沙发到货。在安装师傅送货到家时,王女士通过沙发表面验货检查,沙发表面完好,于是与安装师傅交接并签字。第二天,王女发现躺床(左贵妃)部位塌陷,躺着不舒服,于是马上联系网络客服,客服表示要了解情况后给予答复。但两天后仍无人与她联系,于是王女士又打了几次商家电话咨询,商家表示已经邮寄弹簧过来了,会有安装师傅上门联系。

11月22日,安装师傅上门维修并安装弹簧,可安装弹簧后的沙发坐上去仍然不舒服。王女士要求退货遭到商家拒绝。

点评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本案中由于商家承诺45日内无理由退货,应履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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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业点评】 据记者了解,目前有超过90%的淘宝迷都遭遇过质次价高、假冒伪劣、退换货困难等购物问题。一旦出现纠纷,买家往往只能单独向卖家交涉,但结果往往很难令人满意,碰上好点的卖家就是“退货可以,邮费自理”,碰上态度比较差的往往是恶语相向,最终只能自认倒霉,吃个“哑巴亏”。

    给差评就曝光你个人资料

    目前,以淘宝为代表的网络购物各商家所售商品小到各种玩具,大到电脑、家电、汽车。但记者调查发现,卖家开设网店的程序却十分简单。比如,在淘宝网上开网店,卖家只需向网站提交一份身份证即可。至于所售商品,网站很少介入干涉。对自家的商品,卖家往往利用图片、文字等进行夸张描述。而买家,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主要依赖卖家的描述和图片以及其他买家的评论。

  虽然很多网友都遭遇过不愉快的网络购物,但在调查中,记者发现由于网络购物往往是小额商品,像孟女士这样较真儿的并不多。主动放弃维权的人理由就是“来回运费少则十元,多则几十元,还得和商家来回协调,反正钱也不多,就当花钱买教训吧”。

为尽力维权,不少买家往往会在交涉过程中“威胁”卖家“再不解决我就给你差评”,而卖家则往往会以曝光买家用于收寄衣服所留下的姓名、手机号、家庭住址等个人私密信息为“杀手锏”进行“反威胁”。

   

   爱也悠悠恨也悠悠,当网购遭遇欺诈和不如意之时,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将证据做扎实,才是唯一的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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