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双方之间谈合作,买卖商品时是要会签订买卖合同的,但是签订买卖合同是有条件要求的,那么民法典中买卖合同需要什么条件标的呢?买卖合同的内容需要哪些?下面就由律师来为大家进行解答及分析。
一、民法典中买卖合同需要什么条件标的
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
(2)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必须是非限制流通物;对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则依照其规定。
(3)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既可以是现存物,也可以是将来物,如尚未建成的房屋、生长中的农作物等。
(4)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一般是有体物,权利不能成为一般买卖合同的标的,而需接受其他法律的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二、买卖合同的内容需要哪些
买卖合同的内容需要以下这些:
1、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及包装方式;
2、标的物的价格、金额、货币及价格术语;
3、标的物交付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4、标的物的保险和运输方式;
5、标的物的检验标准、方法和检验时间;
6、价款支付的时间、地点,支付方式和结算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条款】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以上就是关于民法典中买卖合同需要什么条件标的呢的知识介绍,总结下来该文章就是说了买卖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以及买卖合同的标的物需要符合哪些条件,最后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其他疑问的,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律师会为您专业解答。